教务教研

游泳池安全使用须知
作者:佚名    教务处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11085    更新时间:2009-6-5

 

福建师大文博附中游泳池使用安全须知

一、本校游泳池仅供学校游泳课教学使用,其余时间禁止私自入内。

二、游泳课必须重视安全,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,并遵守以下“五要”:

1、要遵守健康检查制度,定期参加体检,为参加游泳做好安全健康检查。

2、要认真听取游泳安全教育课或专题讲座。

3、要服老师进行技术编组,按分组教学内容上课。

4、要参加“游泳互助安全小组”,活动时小组要集体行动,互相帮助,发现问题要及时反映,协助老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
5、要严格遵守游泳教学常规,做到“课前五准备,课内五执行,课后两检查”:

课前五准备

1、进行身体健康检查,不宜游泳者不得下水。

2、认真参加技术测验,以便进行分组教学。

3、学习,熟悉游泳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。   

4、征求家长意见,配合做好游泳安全工作。

5、检查准备好救生器材,做好下水前准备运动。

课内五执行

1、执行医务监督,服从有关病弱处理。

2、严格执行游泳池管理制度。

3、严格执行三次点名制度。        

4、了解水深,水温等情况。

5、严格执行学校游泳者须知的规定。

课后两检查:

1、全面检查同小组的人数。        

2、了解游泳后的健康状况。

三、游泳课泳者须知

1、参加游泳前,先要进行健康检查, 凡患有心脏病,皮肤癣疹(包括脚癣),重症沙眼,急性结膜炎,化脓性中耳炎,肠道传染病,发热等病在未治愈之前,不能参加游泳.女生经期也不宜游泳,游泳中发现身体不适,应立即向教师汇报。

2、听从管理员和教师的指挥。无教师带领的学生以及可能给其他人带来危害者严禁进入游泳池,初学者在无管理人员的看护下禁止下水。

3、游泳者应着大方得体的泳装,游泳者要做好准备活动,在更衣室冲淋全身后再入池。

4、饭前半小时或饭后急剧运动后都不适宜游泳,入水前应做准备活动,下水前用水擦面,胸背及大腿部,以免抽筋。

5、爱护游泳池的一切设施,遵守公共卫生,不准在池中吐痰等;杜绝不文明,不讲卫生的行为。

6、安全第一,严禁跳水和在池中,岸边追逐打闹,以及其他可能产生伤害事故的动作。

7、遇上雷雨天气或其它不利于泳者安全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清场,将游泳场关闭。

8、出现头晕,恶心,冷颤,抽筋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出水,并向管理人员及时汇报。

 

《福建师大文博附中游泳池使用须知》学习回执单

本人进入泳池前已接受安全教育。本须知的内容已阅读完毕,并自愿按照本须知的要求参与游泳课。如因违反本须知内容而造成的游泳事故,责任由本人承担。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承诺人:             日期:          

 

 

教务处录入:czm    责任编辑:ljf7608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