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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溺水安全教育倡议书-----高二(5)班许倩
作者:佚名    德育处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4216    更新时间:2012-5-7

 

 

防溺水安全教育

 

高二(5)班  许倩同学

 

亲爱的老师、同学们:

大家好!今天我要讲的是关于防溺水的安全知识。

溺水是游泳或掉入水坑、水井等常见的意外事故,一般发生溺水的地点通常在:游泳池、水库、水坑、池塘、河流、溪边、海边等场所。夏天是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。每年夏天都有游泳溺水身亡事故发生。在溺水者当中,有的是不会游泳的人,也有的是一些会游泳、水性好的人。往往会游泳的人更容易发生溺水事故。据教育部等单位对北京、上海等10个省市的调查显示,目前全国每年有1.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,平均每天约有40多名学生死于溺水、交通或食物中毒等事故,其中溺水和交通仍居意外死亡的前两位。

201174下午,邵武市卫闽中学七年级3名女学生与邵武六中七年级1名女学生及其表姐5人,结伴下河嬉水,造成2名学生溺水身亡。

5日下午,惠安县东山小学五六年级两名学生私自下海洗澡不幸溺水身亡。

6日下午寿宁县第二中学初一年级1名女生与斜滩镇中心小学两名五六年级女学生私自结伴到距家中20分钟路程的大溪村戏水,不慎溺水身亡。

712下午洛江区双阳中心小学一年级两名学生和前洋小学一年级2名学生结伴到附近的水塘游泳溺水身亡。

20117412日,短短不到10天我省泉州、南平、宁德等地就连续发生了411名学生溺水身亡事故。可见,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是尤为的重要。而与此联系最为密切的则是游泳。然而,不做好准备、缺少安全防范意识,遇到意外时慌张、不能沉着自救,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。

为了确保游泳安全,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,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:

1、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,不要到除游泳池外的其他游泳场所。

2、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。以便互相照顾。

3、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,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。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,先活动活动身体,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,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;镶有假牙的同学,应将假牙取下,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。

4、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,下水后不能逞能,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,更不能互相打闹,以免喝水和溺水。

5、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,如眩晕、恶心、心慌、气短等,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。

6、在游泳中,若小腿或脚部抽筋,千万不要惊慌,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,或用力按摩、拉扯抽筋部位,同时呼叫同伴救助。

除此之外,当发现有人落水时,不要贸然去救人,因为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将十分危险。在水中与落水者纠缠不但会消耗救助者的大量体力,有时甚至会导致救助者体力耗尽最终丧命。因此,发现他人落水,我们应尽快向周围寻求帮助。

总之,安全第一,人的生命只有一次。

谢谢大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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